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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相关法律

时间:2014年09月28日    作者:  点击量:
          一、 概况

巴基斯坦位于南亚次大陆西北部,南濒阿拉伯海,海岸线长840公里,北枕喀喇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东、北、西三面分别与印度、中国、阿富汗和伊朗接壤。国土面积为79.6万平方公里(不含巴控克什米尔的1.3万平方公里)。全境五分之三为山区和丘陵地形,源自中国的印度河从北流入巴境后,向南蜿蜒2300公里,注入阿拉伯海。巴基斯坦位于东5区,首都伊斯兰堡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3个小时。

巴基斯坦首都为伊斯兰堡。卡拉奇是巴最大城市和商业中心,其他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包括拉合尔、费萨拉巴德、木尔坦等。全国共分为旁遮普省、信德省、俾路支省、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原西北边境省)4个省及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地区、巴控克什米尔地区、联邦首都伊斯兰堡辖区和10个联邦直辖部落地区。各省下设专区、县、乡、村联会。

巴基斯坦是世界第六人口大国,市场潜力大;经济不发达,但前景较好;地理位置优越,辐射中东和中亚等地区;政府和民间大力欢迎投资,优惠政策多,投资限制少。

二、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和巴基斯坦是山水相依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1951521日建交以来,交往密切,双方友好合作关系经受了国际和国内的风云变幻,堪称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的典范。在国际事务中,双方互相支持,积极配合,成为维护亚洲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两国有着全天候的传统友谊和全方位的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关系不断发展,胡锦涛主席评价两国为“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201012月,在两国正式建交60周年前夕,温家宝总理对巴基斯坦进行了正式访问,与巴总理共同宣布2011年为“中巴友好年”,两国将举行一系列的纪念和庆祝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国传统友谊和务实合作。

中巴经贸合作发展良好。两国自上世纪50年代初就建立起贸易关系。19631月,两国签订了贸易协定;1967年启动边境贸易;198210月,两国成立了中巴经贸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至2010年已召开了14次会议。在南亚诸国中,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合作协议非常多,两国早在1989年就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近年双方致力于深化和拓展经济联系,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以实现共同发展,如签订《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和《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此外,两国还于2009221日在我国武汉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该协议致力于加强缔约双方之间的服务合作,以提高效率和竞争力,并使缔约双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供给和销售多元化。 

中巴贸易有一定互补性,合作空间和潜力较大。近年来,双边贸易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中国对巴基斯坦的出口商品日趋多样化,机电产品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但中国自巴基斯坦进口的商品种类则变化不大,仍停留在传统性商品上。中国对巴基斯坦的主要出口商品为:电子电器、机械设备、计算机与通讯产品、肥料、农产品等,其中,机电产品所占比例接近一半。巴基斯坦对华主要出口商品为:棉纱线、棉机织物、粗铜、铬矿砂、皮革等,其中,棉纱线所占比例超过一半。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扩大,贸易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值得高度关注。

三、与投资相关的主要法律

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明确规定对外商投资应予以保护,不得对外资公司实施国有化,外资利润可汇出,外资享受国民待遇等。

1992年经济改革保护法案》强调保护国内外公司外汇账户、支持投资设厂、保护资产转让、保守银行交易秘密等。

1984年公司法》对公司成立、注册、组织、运作、转让、变更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外国公司在巴成立分公司、办事处和开展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市场准入

(一)投资主管部门

巴基斯坦负责投资事务的主管部门是投资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国内外贸易管理和政策制定、出口促进、公平贸易(反倾销等)、多双边贸易协议谈判、保险行业监管等。下辖职能部门投资局(BOI),投资局在各省均有分支机构。

(二)投资行业

巴基斯坦所有经济领域向外资开放,外资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许外资拥有100%的股权。最低投资金额对制造业没有限制,但在非制造业方面,则根据行业不同有最低要求,服务业(含金融、通讯和IT业)最低为15万美元,农业和其他行业为30万美元。

限制投资的五个领域是: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此外,由于巴基斯坦是伊斯兰国家,外国企业不得在当地从事夜总会、歌舞厅、电影院、按摩、洗浴等娱乐休闲业。

(三)投资方式

外商可以采取购买股权或者绿地投资等方式在巴基斯坦投资,有关公司注册管理及上市等工作均由巴基斯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 SECP)负责。

五、投资优惠

(一)优惠政策框架

巴基斯坦制定了《1976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与保护)法案》、《1992年经济改革促进和保护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资优惠政策。此外,巴基斯坦已与包括中国在内的44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2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二)行业鼓励政策

外商在巴基斯坦投资享受设备进口关税、初期折旧提存、版权技术服务费等方面优惠政策。

巴基斯坦行业投资鼓励政策

政策内容 制造业 非制造业领域
  
农业  基础设施/社会领域 服务业

政府批准 除了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外无需政府批准 无需政府批准,但有些需要从有关机构取得。

资本、利润、红利汇回 允许 允许

外商投资上限 100% 60% 100% 100%

最低投资限额  30万美元 30万美元 15万美元

机械设备进口关税 5% 0% 5% 0-5%

税收优惠(初始折旧占厂房设备%) 50% 50%

特许权和技术使用费 对支付特许权和技术使用费无限制 按有关规定允许,第一笔不超过10万美元;在前5年内不超过净销售额的5%

(三)地区鼓励政策

巴基斯坦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到出口加工区和特别经济区投资设厂,但各工业区政策比较灵活,没有统一的优惠政策。巴基斯坦现有出口加工区21个(已建成6个),相关政策可登录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官方网站(www.epza.gov.pk/incentives.html)查询。巴内阁会议于20105月同意向议会提交《特殊经济区法案》,对于在特殊经济区内的外商投资实施鼓励政策,截至20113月,该法案仍在审议当中。

六、对外贸易

(一)贸易主管部门

巴基斯坦贸易主管部门是商务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国内外贸易管理和政策制定、出口促进、公平贸易(反倾销等)、多双边贸易协议谈判、保险行业监管等。

(二)贸易法规体系

巴基斯坦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贸易组织法》、《贸易垄断与限制法》、《海关法》、《反倾销法》、《反囤积法》等。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巴基斯坦从事贸易除应遵守有关现行法律外,政府每年公布新财政年度贸易政策,会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税率进行调整,应随时关注(巴商务部官方网站:www.commerce.gov.pk)。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动植物进出口检疫由巴基斯坦粮农畜牧部负责,主要法律有《巴基斯坦动物(进出口动物及制品)检疫法》、《巴基斯坦植物检疫法》。

(五)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巴基斯坦海关隶属于巴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巴基斯坦海关根据《海关法》、《进出口法》、《海关细则》等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商品关税税率每年均有调整,具体可登陆商品海关HS代码登录巴联邦税收委员会网址www.fbr.gov.pk/newcu/)查询。

七、外汇管理

根据《2001年外汇账户(保护)法案》,巴基斯坦没有对外汇实施管制。在巴基斯坦居住的外国人、在巴境内设立的含有外资成分的公司以及在国外登记但在巴经营的外国公司,可以在有外汇经营资格的银行开立、使用外汇账户。这些账户可以自由汇入、汇出外汇,也可在本地自由存取现金。巴基斯坦允许外国投资者将全部资本、资本所得、红利和利润汇出,上述款项的汇出将征收10%的代扣税。外国人携带外汇现金和旅行支票出入境没有任何限制。

八、税收规定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巴基斯坦是联邦制国家,税收分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地区政府三级,但税收以联邦政府为主,占70%左右。联邦政府主要税种包括:所得税、关税、销售税、联邦消费税;省政府主要税种包括:职业税、财产税、车辆税、印花税、土地税等;地区政府主要税种包括:财产税、水资源税、进出口税、转让税、市场税以及其他收费等。

巴基斯坦税收又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主要包括上述的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车辆税;间接税包括关税、销售税(增值税)、联邦消费税等。

巴基斯坦税收主管部门为巴联邦税收委员会( FBR),负责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以及联邦税种的征收和管理,海关为其下属部门。近年来巴政府为提高财政收入,不断扩大税基和加强税收监管。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巴当地公司和国民同等纳税。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金融类企业、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5%,营业额在2亿卢比以内的小企业的税率为25%,企业可以选择按利润或者合同额纳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75-20%,起征点为月收入2.5万卢比。企业和个人还须缴纳多种形式的代扣税( Withholding Tax),税率为0.75%-30%不等。其中,在支付合同款时要代扣6%的税额,支付房租时要代扣5%的税额,利息代扣税10%

【销售税】巴联邦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取消增值税,改设销售税。自20087月起,销售税税率为16%-21%。进口商品和巴本国生产的商品等需缴纳销售税,部分商品免征销售税,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药品、未加工农产品等。其中,绝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6%,称为普通销售税(GST)。然而根据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达成的救助贷款协定,巴政府应自2010-2011财年(201171日)起取消销售税,恢复增值税(15%),但尚待各省级议会、联邦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表决通过。

【联邦消费税】进口商品和巴基斯坦本国生产的商品及保险、广告、邮件快递、会计等服务均需缴纳消费税。税率为5%-100%,其中,通讯服务税率为20%,银行、保险服务税率为10%。部分商品和服务免征联邦消费税。

【关税】大部分商品关税税率为5%-35%,可登录巴联邦税收委员会网站(www.fbr.gov.pk)查询。中巴自贸协定(FTA)200771日起实施,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五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三年内降至零。有关降税清单商品和税率可登录pk.mofcom.gov.cn查询。

(三)报税手续

1. 报税时间
  
巴基斯坦政府规定,企业需在每月15日前上报并缴纳上一月份的销售税、联邦消费税( FED)等。进(出)口税费应在货物进(出)口之日起15天内完成上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在本年末申报并缴纳。

2. 报税渠道

巴基斯坦的报税渠道比较灵活,企业可以选择自行申报、通过业主代扣或者通过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3. 报税手续
  
巴基斯坦的报税手续较简单,企业按规定填写报税单,提供相关文件,缴纳税款后,税务部门即出具完税证明。

4. 报税资料
  
企业向当地税务机构报税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税务报表、企业税号文件、报税单等,另外,当地税务机构每年不定期抽查企业相关会计凭证和单据是否与上述文件相符。上述报税程序,可登录巴联邦税收委员会网站查询:www.fbr.gov.pk

九、环境保护

(一)环保管理部门
  
巴基斯坦环保管理部门为环境部。环境部根据巴环境保护法制定相关环保政策。环境部下设环境保护局www.environment.gov.pk/),环保局与各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环保法规的实施,并为环保部法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1.
环境保护主要规定
  
【土壤保持】促进有机农业;防止土地退化;综合防治病虫害,防止滥施化学肥料、农药;实施《国家抵制土地沙化和风化行动计划》;建立国家控制沙化基金;鼓励发展生态和谐的农作物体系。
  
【森林保护】实施森林保护政策;保护残存和特殊森林生态系统;鼓励保持及恢复濒危生态系统;以天然气、太阳能、小水电等形式替代木材燃烧;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研究,增加科技人员力量。
  
【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室内外空气质量标准;依法保证降低有害物质排放;提升燃料规格;淘汰两冲程机动车;提高主要城市间公共交通效率;发展市区内非机动车交通;鼓励保护臭氧的先进技术;加快国家空气清洁法立法工作。
  
【水体保护】增加供水和水处理装置;建立水质监控体系;提升城乡雨水利用的科技水平;鼓励干旱、半干旱地区重填地下水;完善用水计量制,避免工业用水和城市用水混杂;监控流人海洋的淡水;建立地表水体划分标准;实施水体清洁水质升级阶段性计划;加快水体保持法立法和有关标准制定工作。

2. 污染事故处理或赔偿标准

可处最高100万卢比罚款,事故危害期间可并处每天10万卢比罚款;有此类犯罪前科的,可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关停、收缴其工厂、设备等;强令其赔偿受害人损失,恢复环境等。

十、土地管理

(一)土地政策

巴基斯坦的土地制度源自英国殖民时代,主要有三种:私有地主所有制、游特瓦里( Ryotwari)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主要是私人地主所有制,地主拥有大量土地,然后把土地分块租赁出去。后面两种土地所有权在国家,游特瓦里所有制是由于信德省原来人少地多,国家号召农民前去开垦种植,土地对开垦的农民来说接近于拥有,可以继承和转让。

1947年巴独立后,政府先后于1959颁布《土地改革法案》;1972年颁布《土地租赁改革修正案》并在1977年再推出《土地改革条款》,三次都是改良性土改。20世纪8090年代,穆沙拉夫政府强化《土地租赁改革修正案(1972)》的实施。

巴基斯坦各省政府均制定了本省的土地政策,不同省份之间对于土地租售和开发,以及获得土地的规定略有不同。

(二)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巴基斯坦将在全国建立12个工业特区以吸引国内和国外投资。特区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土地将出租给投资者50年,到期后还可延长50年等。

十一、知识产权

(一)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2005年以前,巴基斯坦盗版和侵权产品泛滥,是世界上主要盗版产品输出国之一。2005年,巴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组织(PIPRO),由总理亲自领导。巴知识产权组织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设计法、版权法,以及上述法律的相关实施细则等,具体法规可访问巴知识产权组织网站:www.ipo.gov.pk

《商标法2001》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到期后,可续展10年。连续5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将予以撤销。

《专利法2000》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

《设计法2000》规定,设计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到期后,可续展10年,此后可再续展10年。

《版权法1962》规定,保护范围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美术、建筑作品、雕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相关版权的保护期通常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商标】对非法使用已注册商标的,或提供伪造文件和材料进行注册的,处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5万卢比以上罚款;两次非法使用已注册商标的,处半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10万卢比以上罚款;对将非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处1个月以上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2万卢比罚款。

【专利】对提供伪造文件和材料进行注册的,或者专利涉及军事机密的,或者未经本国政府许可在国外申请专利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2万卢比以下罚款;对举报不实者,处5000卢比以下罚款;对未注册的专利代理人,首次处2.5万卢比罚款,其后每次处10万卢比罚款;对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处5000卢比以下罚款。

【设计】对非法使用已注册设计的,或者提供伪造文件和材料进行注册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2万卢比以下罚款;对将非注册设计冒充注册设计的,处1000卢比罚款。

【版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翻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或者制作、出售盗版音像产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10万卢比罚款;提供虚假材料注册版权的,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10万卢比罚款。

(三)申请手续

1. 申请专利
  
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PIPRO)专利办公室是巴基斯坦受理专利申请的主管部门。
  
注册巴基斯坦专利需提交的申请文件主要包括:申请书、委托书(如通过代理申请)、专利说明书,并缴纳专利申请费。
  
申请程序包括:1.提交申请;2.审查和核准;3.如未通过审查,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后;如通过审查,则在官方公报中发布受理通知;4.颁发证书。

2. 注册商标

注册巴基斯坦商标需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委托书(如通过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卢比,不收现金)。
 
申请巴基斯坦国内商标,应到“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处”办理,该注册处设在卡拉奇,另外在拉合尔设有代表处。在巴未注册的外国企业须通过当地商标注册代理进行申请。
  
申请国际商标保护,可通过巴商标注册处向设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办公室( WIPO)国际局申办。

十二、劳动就业

(一)巴劳工(动)法核心内容
  
工商业雇主应与雇员签署雇用合同,合同应对雇用性质、雇用期限、职位、工资福利做出规定。对家政、短期雇工等无合约的,如发生纠纷,由法院根据事实确定其雇佣关系。
  
经过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并取得体检证明适合参加工作的14-18岁少年,可被雇佣从事非繁重劳动,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不得兼职,不得值夜班(夜班时间段由各省政府公告);年满18岁的雇员,每天工作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斋月期间工作时间要相应减少。雇员每年可带薪休假两周(孕产妇6周),事假10天(全薪),病假16天(半薪),公众假期13天(全薪),雇员享受政府临时规定的其他假期。雇员如在公众假期上班可同时享受双薪及串休。根据有关协议,雇员参加朝觐可请假两个月。10人以上企业雇员参加社保计划,雇主需交纳参保职工工资7%

有关社保基金情况为:(1)准备基金,雇主、雇员分别交纳雇员每月工资的8.33%(2)工人福利基金为收入(收入1万卢比以上者)的2%(3)工人利润参与基金为税前利润的5%(4)老年救济金,雇主交纳工人最低工资的6%,雇员交纳最低工资的1%

(二)在当地的务工风险提示

(1)政治风险方面,近年来,巴恐怖袭击事件频发,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从偏远的部落地区不断向大中城市渗透,袭击目标从最初针对政府、军警部门扩敬到宾馆、餐厅、银行、市场、学校等民用设施。同时,巴国内教派冲突加剧,宗教派别之间的矛盾不时升级激化,一些宗教场所成为重点袭击目标。再者,政治暗杀活动频发,尤其是在第一大城市卡拉奇,不同党派和种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暗杀事件时有发生;全国范围内持枪抢劫和绑架等恶性治安案件呈上升态势。

(2)经济风险方面,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冲击、安全形势下滑、能源短缺等不利因素影响,巴经济增长缓慢、失业和通货膨胀问题日益严重,加上洪灾使数百万人倾家荡产,巴中期经济增长前景低迷。
  (3)
政策风险方面,巴近年来财政赤字持续处于高位,为增加财政收入、降低赤字,巴国内正酝酿一系列财政和税务改革,但上述改革在巴国内面临地方政府和不同党派的重重阻力,改革前景尚不明确,中国投资合作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

(4)自然风险方面,200510月,巴基斯坦西北部地区发生7.8级地震;20107月,巴印度河流域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两次灾害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2010年下半年以来,巴不同地区屡次发生5-7级左右地震;夏季巴境内霍乱、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易流行。在巴投资合作企业和人员应重视并做好安全和卫生防范工作。

(三)劳动投诉、援助、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巴每座城市市政府中设有劳务处,负责处理辖区内企业劳务纠纷事宜,并根据巴劳工法规定,巴劳工部向员工数超过100名的国内企业派遣一名专职劳务官,负责协调和处理劳资纠纷。如果,届时劳资纠纷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到一致,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工法庭提出申诉。法庭做出的判决,双方需无条件执行。

十三、企业注册

(一)设立企业的形式

巴基斯坦法律允许外国企业在巴基斯坦以三种形式从事经营:一是独资(Sole Proprietorship),二是合伙(Partnership),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独资即个体经营,指自然人以自有资金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在设立上没有正规程序要求。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组织根据合伙合同成立的经营组织,合伙各方对合伙企业盈亏负全部责任。公司是根据《1984年公司法》规定成立的法人实体,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之分。

(二)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巴基斯坦负责公司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政府部门是证券与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f PakistanSECP)。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管理证券市场及相关研究;公司法的执行监督、管理(包括公司注册);除银行以外的信贷机构的管理;保险业的管理等,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在首都伊斯兰堡、卡拉奇、拉合尔、白沙瓦、费萨拉巴德等地均设有办事处,网址为www.secp.gov.pk

(三)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外国公司在巴开设分支机构,需在开设30天内向巴投资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到证券与交易委员登记注册,经登记注册后的企业应持有关批准文件到巴基斯坦税务部门www.fbr.gov.pk)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税号(NTN号码),以及到商业银行履行开户等手续。有关联系方式和相关表格可登录投资局网站(www.Pakboi.gov.pk)和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p.gov.pk)

1.注册程序
  
【核准公司名称】公司注册的第一步是缴纳100卢比到公司登记处核准公司名称,以确定拟使用的公司名称不会与其他公司重名或相似,也无欺骗或违背宗教义理。
  
【审批程序】任何七个或七个以上的人为了合法目的,签署合约和公司章程,并向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就可以成立一个上市有限公司;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可以按相同的程序,成立一个私营有限公司。

在制造业领域成立公司无需政府审批,但成立下述公司时需要经过相关部委的预先批准:

2.公司注册所需文件  如要注册公司,建议登录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p.gov.pk)查询和了解有关程序和事项。  

【私营有限公司】( Private company)

由发起人签字的公司章程一式四份,一份盖章;
  
填写公司法规定的指定表格,由一名董事或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签字;
  
填写公司地址表格;
  
填写公司经理、董事和其他人员情况表。
 
【上市有限公司】( Public company or Listed company)
除了私营有限公司注册所需的上述文件外,还需要填写同意出任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人选的两个指定表格。
  3.
开设项目办公室或办事处、联络处程序
  
拟在巴基斯坦从事出口活动的外国公司不需任何手续即予以注册;
  
拟在巴设立联络处以推销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取得巴投资委员会的许可;
  
外国公司拟在巴开设分支机构、联络处或代表处的,需填表向巴投资委员会申请许可,投资委员会将在6-8周内做出决定。

十四、工程项目承揽

(一)许可制度
  
巴基斯坦承包工程市场管理相对宽松,外国承包工程企业进入巴基斯坦市场只需在巴工程理事会( PEC)注册即可。

(二)禁止领域
  
除非获政府特殊批准,外国承包商在巴基斯坦不可承揽涉及武器、高强炸药、放射性物质、证券印制和造币、酒类生产(工业酒精除外)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三)招标方式
  
在大型项目建设和管理上,巴基斯坦政府和相关部门多聘请欧美发达国家的公司作为项目咨询,使用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技术标准与项目管理机制,运作比较规范。大型项目基本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以EPCPMC和带资承包方式实施的项目比例逐年提高。此外,政府积极鼓励投资者通过BOTBOOTPPP(公私合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四)法律程序

1. 获取信息
  
根据巴政府规定,采购或建设价格在10万卢比以上的项日,需在公共采购管理局( PPRA)网站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因此,外国承包工程企业可以通过当地媒体、PPRA网站或项目负责部门网站及当地代理处获取工程招标信息。PPRA网址为www.ppra.org.pk

2. 招标投标
  
根据巴《2002年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法)规定,金额在10万卢比以上项、国际组织贷款和援助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所有竞标单位需通过项目资格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通常巴国内招标项目招标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国际公开招标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项目评标委员会必须按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甄选,原则上应优先考虑最低标者。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个别项目可实行议标。

3. 许可手续

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法)规定,外国承包企业必须与当地企业组成联营体参加项目投标,且巴方企业在联营体中所占股份不得少于30%,由联营体向PEC申请投标许可。所有招投标项目的项目计划书( PC-1)和最终招(投)标结果,需获巴公共采购管理局的最后审计。

十五、其他相关信息

(一)金融环境

1.当地货币

巴基斯坦货币为卢比,目前不可自由兑换。穆沙拉夫执政时期曾使汇率维持了长达9年的基本稳定,与美元的比价一直保持60:1左右。但随着穆沙拉夫200711月辞去军职后,巴基斯坦卢比一路走低,与美元比率在200875日跌破70:110月中旬更逼近80:1。此前巴基斯坦央行采取提高贴现率等货币措施来稳定金融市场,但只能暂时阻止卢比汇率下滑。2009-2010年,巴基斯坦卢比兑美元汇率进一步降低,目前已突破85:1大关。未来卢比走势将主要取决于巴国内财政收支、国际机构提供援助和侨汇收入情况,以及欧洲债务危机对巴出口及外汇流入产生的影响。目前,人民币与卢比尚不能直接兑换,双方正在研究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2. 银行机构

【中央银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 State Bank of Pakistan)主要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本国货币;监督管理银行系统秩序;实施外汇管理和维护合理汇率水平;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等。

【商业银行(机构)】

国有商业银行(9家):主要包括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Pakistan,  NBP)、旁遮普银行(Bank of Punjab)、中小企业银行、第一妇女银行( First Women Bank Limited)、巴工业发展银行、旁遮普省合作银行等。
  
私营银行(20家):主要包括Allied银行、MCB银行、United银行、Habib银行、Askari银行、Atlas银行、NIB银行、Faysal银行等。

外资银行(11家):主要包括花旗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东京三菱银行、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马来亚银行等。
  
联合投资机构(7家):巴基斯坦一科威特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一阿曼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一文莱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一伊朗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沙特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一利比亚联合投资公司、巴基斯坦一中国联合投资公司。
  
伊斯兰银行(5家):主要包括巴伊斯兰银行、迪拜伊斯兰银行、Dawood伊斯兰银行等。
  
此外,巴基斯坦还有10多家小额贷款银行和融资机构。
  
【中巴金融合作】近年来,中巴两国银行业合作发展较快。目前,巴基斯坦的国民银行、Habib银行、联合银行(UBL)已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与巴方在巴合资成立了中巴联合投资公司,并派工作组常驻巴基斯坦;中国工商银行卡拉奇分行及其下属伊斯兰堡分行于2011521日开始营业。
  
中巴联合投资公司设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联系电话:0092-518438043004,传真:0092-512851988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巴基斯坦工作组的国内联系方式为:四川分行刘大远,电话:028-86029760

3.融资条件
  
在融资条件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外国公司在当地投资或承包工程,需开设美元账户,并需提供抵押或由银行认可的实体机构提供担保,然后需提供现金流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证明公司资质、信用的相关文件。

4. 信用卡使用
  
巴基斯坦当地信用卡使用比较普遍,大城市的大中型商铺基本都配有POS机。中国国内发行的带有VISAMASTER标识的信用卡均可在当地使用。

5. 巴基斯坦的证券市场
  
巴基斯坦现有3家证券交易所,分别设于卡拉奇( KSE)、拉合尔(LSE)和伊斯兰堡( ISE)3家证交所分别成立于1947年、1970年和1997年,其交易量分别占全国交易量的78%18%4%。在拉合尔和伊斯兰堡两家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同时也都在卡拉奇证交所上市。巴证券市场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股票、信托、共同基金、公司债券、政府证券等。在巴基斯坦,网上交易已经开通,投资者可以在网上买卖股票。
  2002
年,卡拉奇证券交易所被美国《商业周刊》杂志评为“世界表现最好的证交所”,此后又多次获此殊荣。20084月中旬以来,受国际石油价格高涨、金融界担心巴政局持续动荡等因素的影响,巴基斯坦股市一路狂跌,此后又遭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股市持续低迷。截至20101231日,卡拉奇证券交易所共有644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334亿美元。
  
巴基斯坦证券市场对外资完全开放,外国投资者享有和本国投资者同等权利,且资本可以自由汇出。巴基斯坦证交所近年来交易活跃,利润可观,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

(二)赴巴基斯坦工作准证的办理

1. 主管部门
  
外国人赴巴基斯坦工作不再需要获取工作许可,只需申请工作签证。巴基斯坦负责外国人工作签证的管理部门是投资局和内政部,投资局负责工作签证的申请或延展,内政部负责授权和签发。巴政府最新规定的工作签证有效期最长为2年(如护照有效期低于2年,则与护照有效期相同)。

2.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赴巴基斯坦工作必须申办工作签证,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人须在巴警方登记备案。原先对于外国投资者或雇员申请由商务签证换发工作签证的,内政部将根据巴投资局的核查结果予以受理。但从2010年起,巴内政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商务签证更换工作签证的申请。

3.申请程序
  
外国人赴巴工作签证需由雇用单位向巴投资局( BOI)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护照信息、专业资格证书、雇用单位资信证明文件等,BOI审批通过后将出具同意函,申请人持函向巴内政部申办工作签证。详情请查询BOI网站:www.pakboi.gov.pk

4. 中国公民赴巴基斯坦签证办理
  
中国与巴基斯坦签有互免签证费协议和互免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签证协议。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赴巴无需办理签证,在巴可逗留30天。但如后二种护照持有人欲超期停留,需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因私护照持有人需办理签证,但免交签证费。因私护照持有人赴巴经商考察,要求由巴有关单位(公司)出具邀请函并由巴市一级工商协会加盖认证章,然后持有效护照、护照复印件、签证申请表、照片等到巴驻华使、领馆申办。
  
巴为鼓励经贸合作和方便游客进入,规定经贸人员持由巴市一级工商协会加盖认证章的邀请函或由巴旅游公司接待的旅游团体和个人可在机场办理落地签证。但操作起来有不确定因素,建议出行前先办妥签证。
  
入境后签证延期手续由巴内政部护照签证处或各省的内务部门负责办理。如果签证已经过期了,应尽快到巴内政部护照签证处或各省的内务部门缴纳一定罚款,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